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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了别人的地址要赔偿吗

来源:武汉离婚律师   网址:http://www.vipwhlhlaw.com/   时间:2021-09-01 14: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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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用了别人的地址要赔偿吗

  可以向对方要一定的费用,因为对方用了你的地址肯定是有你的房产证的复印件,这个他们是怎么得到的值得追究一下,有可能是还有其他的问题!

  二、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有哪些s

  国家赔偿的方式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形式。纵观世界各国的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不外乎有三种:金钱赔偿、恢复原状、返还财产。

  (1)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一般应以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前提。具体讲,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及生命健康权的;

  (2)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经灭失、拍卖,恢复原状、返还财产已不可能的;

  (3)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被损坏,不能恢复原状或者恢复有重大困难的;

  (4)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与法律规范相抵触的。

  三、与用了别人的地址要赔偿吗有关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第一百三十四条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第一百三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时间】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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